新劳动法关于实习期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见习期吗?试用期或见习期能否得到公司规定的绩校奖金?

1,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2,学徒期、见习期与试用期之间有何区别?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第3、4条已有明确规定。学徒期是对新招工人的一种培训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后仍应继续采用。见习期是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一般为1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三者都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学徒期与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可同时约定,一般来讲学徒期、见习期均长于试用期。
3,一般试用期里,用人单位为了剥削,都不给绩效。不过自己可以尽量争取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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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9
区别就是天马行空。新旧法好像只有培训期说,没有什么见习或实习的。上劳动部门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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