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8-03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出纳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出纳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重大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第2个回答 2008-08-03
1 把日记帐结出余额 一般是现金 结出后点钱数 盖你的名章
2 把你手里的东西都要清点出来 写在纸上 逐项交接 例如 支票类的要写出编号和张数
一般的就是这两大类 总之要详细 只要有的就都要写上
第3个回答 2008-08-03
在日记账上结出余额,余额后盖上交出人的个人名章.在账本的最前页交接人签字.
核对账账、账库是否相符,把交接的账本、支票号码、章、现金、钥匙等所有交接的东西全部写在交接单上,双方签字。交接时要有会计主管或负责人监交并签字(章),交接单一般一式三份,交、接人各一份,留档一份。
第4个回答 2008-08-03
一般主要是把现金和帐都能对起来啊,在就是在
账本上签上你名字和接收人的名字啊,一定要仔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