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有一个女生晚上洗完澡从厕所里出来,一早,她又从厕所出来说她不见了50块钱,她说拿50块她放在厕所里。然后她居然一口咬定说是我偷她的。我根本就没上到那间厕所!无论我怎么说我没有她都不肯相信。但我又拿不出什么证据来。我该怎么办啊?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她早就看我不顺眼了,因为我比较讨老师喜欢。她说我拍马屁!害其他女生都不跟我玩了……
我还经常被她欺负呢!倒垃圾啊什么的都要我做!没办法!她认识的人比较多,我是新来的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怎么才能不被她欺负啊?
当事人被他人冤枉偷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当事人也应该收集自己被冤枉的证据。
把事情真实情况说明白。其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最忌讳说自己被冤枉,首先应该做的事情,应该是先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让别人从其他的角度知道相关信息,哪怕,不立即相信我们所说的,也要做到澄清自己。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澄清事实,证明不是自己干的,如果说不清,最好报警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