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上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当事故发生后,与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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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职能 救援指挥中心:事故发生后,有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单位一把手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救援指挥中心的职责如下:
⑴分析事故情况,确定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⑵为救援提供物质保障及其它保障条件。
⑶负责内外信息的收发和发布。
⑷组织处理方案的学习、演练、改进。
⑸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及救援报告。
应急救援专业队由工程抢险人员、消防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⑴抢救事故现场人员,抢救被事故破坏的设备、设施。
⑵修复用电设施,或者铺设临时线路,保证事故应急用电。
⑶扑灭已发生的火灾,及时撤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物质。
⑷控制重大危险源灾害的进一步发展。
⑸维修各种因事故或致事故扩大的设备、设施停止运行。
后勤保卫及主要职责:
⑴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⑵进行人员疏散,保证人员安全撤离。
⑶保证救援物资顺利抵达目的地。
⑷保证各种抢险工具,机械设备,随叫随到。
参考资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百度百科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上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成为危害人生命的隐形杀手,那么如何避免这种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了国家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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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
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但是,并不是任何违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引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本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
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