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下计算来看,仅供参考:
还款的利息总额:34503-18000=16530元;
年利率是:16530/3/18000=30.56%;
虽然没有高出国家规定的36%,但是这个区间是属于自然债务区,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必须要还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