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

你好,我和媳妇结婚一年不到。但是他长期待在娘家,我们在一起算起来没有一20天,一次电话吵架,我提出了离婚,但是回来道歉了,媳妇一直要闹着离婚,所以也只有答应离婚,但是他要要回陪嫁家居,而我说可以要回,但要回陪嫁家居,因还我彩礼,请问合理吗,现在都僵局下去,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虽然法律不提出结婚时支付彩礼,但是现实中却存在大量彩礼纠纷。基于这种现实,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处理也作出了规定。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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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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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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