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请进?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盖房,一般都是将工程包给某个人,该人再雇一帮人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由承包人赔偿是肯定的,但是房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此种“承包”是承包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为什么?

以上问题受我国建筑法管辖吗?

另外城市里房屋装修也同样涉及到以上问题,请法律高手予以指点,谢谢!
请详细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1、房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答:房主一般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2、此种“承包”是承包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呢?为什么?
答:一般法院会这么认定:包工包料的,是承包;包工不包料的,是承揽。当然,这不是绝对的,还要看具体案情而定。

3、以上问题受我国管辖吗?
答:一般在人身损害事故中,很少用至建筑法,多是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和民法通则来判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30
我认为房主不承担责任。农村建房的房主是定作人,对方承包建房是承揽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必须担风险。交付新房之前所遭爱的风险,应由承揽人承担。承揽合同也可以由定作人包工包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30
要赔偿的.哪有人给你说那么详细啊,很雷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