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外贸公司,但帮A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收回的退税款由我们公账转回A公司,账上应如何处理?

如果我们外贸公司帮A公司代理出口,以我们的名义去做购货、出口、退税的,但实际上只是在我们账上中转而已,我们并没有收入,退的税款还要还回给A公司,那么我们公司,是赁什么跟据去把收到的税款转出去呀?这样做是不是不正规的做法呀?
我应该按照什么凭证去把这笔款还回给A公司呢?
你们公司有这样的做法吗?因为我们是新公司,刚做退税的,想走下量的,所以才帮人做代理出口。
请帮帮我,万分感激!

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对方给你提供可以入账的发票,只要是你们能入账的算作该项业务的费用就可以,比如海运费,工厂多开增值税也可以。
我做过不少代理业务,钱都是这么拿出来的,不可能直接给,财务说不过去,税务上没法解释。
就是开多少票给多少钱。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只要是真票就行。追问

对方也就是没有发票开给我们哦,能否直接签份代理协议书,说明只是纯属代理中转出口退税,对方也是没有进出口权的,才委托我们的。

追答

能入账就行,怎么给都行,给票是最好的,都说的过去,随便找个货代买票啊,怎么 会弄不到,6-7个点而已。你想直接给钱只要你自己能弄平就行,只不过别给自己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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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1

    对方是工厂, 让你们把退税金额开进增值税发票里面

    对方是私人公司,要么按第一种,让他回工厂拿现金,还有就是只有让他们找真实有效的票据给你。  就是说  往来必须有票据。

 

其他几乎没有别的办法, 否则税上查到, 不仅补税还要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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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1-01
其实说简单了。把退税的这部分款给A公司,就是给他们公司一笔钱。只要是你们能够入账的费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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