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政策不一样,以甘肃省为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农村贫困户申请房屋补助主要有四类人员: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
注:不只是这四类人,含四类以外的人员。四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应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结合。
对“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四类人员”做甄别处理,原则上不得将其纳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围,但确为他人借农户之名登记购买商品房、消费性汽车等情形的,要予以核实登记,并将农户按程序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扩展资料
补助标准
省级补助按照“两州一县”、省定深度贫困县及其他县区三个层面分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各地要按农户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
1.、两州一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1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1万元。
2、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8万元。
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8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0.8万元。
3、其他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6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6万元。其他农户由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