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超过国家的退休年龄,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要求支付赔偿金。
如果非农民工的话,这种情况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农民工,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不属于工伤,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对于死者的死亡是不存在任何的过错的。系因其个人发病的原因导致,所以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跟公司协商处理,争取从道义上得到部分补偿。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开始拿退休金,2014年5月在其工作岗位猝死。他们说这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过错
追答本案的确属于“劳务关系”,但是它并不排除用人单位的一定责任。
如果死于病发之后积极抢救的48小时内,(可以参照工亡)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否则死者承担主要责任。
主次责任比例一般7/3开,视具体情况可以上下浮动。
人身死亡的损害赔偿,以公民法定平均寿命80岁为限,余年的年数乘死者原劳务年收入额,~。
此外,家属还可以提起适当金额(5千~5万)的“精神损失”赔偿。
各项索赔以用人单位责任比例折算最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