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1、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下同)
2、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应当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3、有残料价值收回的,应当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查明原因,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