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以注册日为准,有效期10年,但是需要注意:
1.商标注册日起算的第5-6年和9-10年间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
注意:若是通过马德里提交美国,须在美国核准注册(非马德里国际注册日)后第5~6年和第9-10年间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
超期后会有6个月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仍未宣誓的,商标将无效。若是第5-6年 宣誓未操作,商标将直接无效,不以商标有效期为准。
2.第10年续展和宣誓要同时提交,若通过马德里申请的,可以先通过马德里做续展,单独通过美国商标局做宣誓。
3.10年续展宣誓完成后,以后每十年做一次宣誓和续展即可。
4.随着美国商标申请量的增多,美国商标专利局对使用证据审查的更加严格。商标下证后仍要继续保持对商标的使用,以及保留商标销售的证据,以备之后宣誓之用。
紫藤:abcsbw002美国商标下证后需要注意什么?
注册美国商标和注册国内的商标制度不同,注册美国的商标有比较大的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是:国内采用注册在先原则,而美国则是使用在先原则。因此美国商标注册的类型实际上有两种,即以实际使用为基础的注册和以意图使用商标为基础的注册,所需要的资料都有所区别,下面介绍下美国商标注册的流程。
美国商标注册费用报价在4000-5000左右,因与汇率和官费调整,请以实际收费为准。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已申请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8-10个月。
从注册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延展注册,每次延展注册有效期间为10年。
在商标注册后第5年和第6年间,以及第9年和第10年间,商标申请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经其签署的第8款宣誓书,宣誓商标注册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已将注册商标使用在注册所核定的所有商标和/或服务上,或者在所核定的某些商品和/或服务上,或表明没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正当理由:如由于政府的规定暂时中断了产品的合法销售,或由于火灾或其他灾难暂时中断了产品的生产而不是注册人打算放弃该注册商标,才能维持注册有效或部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