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已经离婚一年了,在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但是离婚前有开一家饲料店,店的所有人是男方,借款30万元,但是借款女方几年后才知晓,饲料店的收益和资金全在男方,现在男方生病无力偿还 这个借款需要女方来承担吗? 需要的话要承担多少?
饲料店经营男方所借的30万,女方刚开始不知情,几年后才知道 这样要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女方这边已经承担了其他的30万债务 那么这个饲料店的还要女方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