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员是否有特殊津贴

如题所述

有津贴的,但各省的标准可能是不一样的。
1、贵州省人民政府第
37次省长办公会议。会议确定
,适当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保健津贴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不满
1
0年的
,每人每月
30元
;11至
20年的每人每月
45元
;2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
60元。发放范围为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编研等业务技术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在预算内经费列支。企业单位可参照办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行文下发执行。
2、关于提高我省各级档案馆从事库房管理人员津贴比例的通知
——辽人发[1998]35号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档案局(馆):
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图书、文物、博物、档案、群众文化等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工[1994]19号)文件规定:鉴于从事国家珍贵文物、图书档案资料保护人员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国发[1993]79号文件的规定,其津贴可在国家规定的比例的基础上适当高一些,高出幅度,按工资构成的10%掌握。为解决档案人员受有毒有害物质影响的问题,决定提高省属县以上档案馆从事库房管理等专业人员的津贴比例。
一、提高津贴比例的范围
省属县(区)以上档案馆从事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整理、利用、编研、缩微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从事行政、后勤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提高津贴比例的标准及发放办法
1.上述人员可在现行津贴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
2.上述人员离退休或调离本岗位后,其提高的津贴比例予以取消。
3.本规定从1998年1月执行。
3、关于我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气体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执行保健津贴问题的通知

湘人发[2000]28号
各市州人事(劳动人事)局、档案局:
为保障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图书、文物、博物、档案、群众文化等事业单位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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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8
档案管理员没有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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