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且提出伤残鉴定,法院怎么办

依有关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申请,但受伤者起诉后直接向法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法院应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起诉阶段,由法院委托伤者在指定的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然后法院会根据伤者伤残程度的高低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的。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25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法院一般都会同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第2个回答  2008-09-24
受害者可以拒绝交警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受理伤残鉴定申请。

你说的应该早就废除了。
第3个回答  2008-09-25
你说的规定即使有也是公安内部的程序性规定,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构成影响。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不申请公安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同意鉴定的,没问题。
第4个回答  2008-10-07
学到了。
现在应该没有十五天的期限了吧。
法院应该根椐交警的判定为第一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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