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没报警,私了后又来索赔该怎么办?

我6号的时候在外省驾车穿过一条街道,当时街道上在开交流会,两边有很多临时商铺,人很多。我车速也很慢,不小心碰上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导致老人手臂上有皮外伤,脚踝有轻微肿胀。我们都没有报警,也没有拍照取证,也没有去医院检查,我给了对方300元钱私了。8号的时候,对方打电话说脚骨折了,花了医药费1000多块,要求我赔偿5000元,我咨询了保险公司的朋友,他说不要去理睬。请问遇到这样的问题我现在该怎么办?

回复对方,带好相关凭据到法院起诉,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会认定事故是否发生,以及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判定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会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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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9
在给对方300元私了的时候,是否签写了私了证明(收条)?再者已经做过赔偿的,且对方同意,反过来说,有权拒绝,可以敲诈勒索进行报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如果没有胁迫或欺诈的情形,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让对方起诉好了,对方需要提供证据,否则,对方难以胜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