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宪法的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基本人权写入宪法,构成了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基础。
3、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正式确定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5、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组织原则。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