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应届毕业生,现在学校让去当地人才签就业协议书,签了才能领报到证,我想考八月份的教师编制,

报考条件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已报到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人员。那我应该是属于前者吧?是不是不能签就业协议书,要是签了就是已就业吧,但还得有报到证去报到啊?是这个意思吗?可是学校好像是签了就业协议书才会法报到证的,我该怎么办啊?要不要签就业协议书啊?

三方协议是约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就业关系的协议,由学校所在省市教育厅印制,一式四联,颜色不同。由于教育部规定有两年的择业期,所以三方协议可以在毕生毕业两年之内签订都是有效的,学校应该据此发放报到证(派遣证),并协助毕业生往转移三方协议中填写的用人单位(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民企、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小微企业)转移档案、党团关系等。在很多地区,企业招收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数量预期上交的税费挂钩,例如:社保基金基数等,以鼓励企业解决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很显然,你的辞职带来了公司已经上报人才市场的招录人数的不足,企业再继续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业机会减少了,不希望你的辞职上报人才中心。你可以选择拿着辞职信批复文件去调去报到证蓝联。你上没上班也不能改变已经签约的事实。就像是只要领了结婚证,不管是否同居,再与别人结婚,也要先离婚,否则就是重婚,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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