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
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的机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