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待遇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
以哈尔滨市为例,依据《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农合手续并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参加新农合费用的,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参合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新农合基金报销补偿。
参合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符合政策性报销范围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报销。参合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费用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应当达到上一年度本统筹地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
扩展资料:
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合人员在其他省、市或者在未实行即时结报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当自其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报销补偿手续。
2、市和各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人员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