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险改革中或无免赔额那一项,但无免赔额不再单独收费,而是以车险为范围。
根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扩大商业车险保险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制定机动车型号产品的主要保险条款。
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将增加全车盗窃抢劫、单独破碎玻璃、自燃、发动机涉险、无赔偿率、无法找第三方特殊协议等保险责任。支持在非医疗保险领域发展车轮损失险、药品责任险等附加保险产品。
扩展资料:
汽车保险改革后,改善保险责任限制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保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该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率调整系数中引入浮动因素,30%的浮动利率的上限,由原来的白扩大到-30%-50%,最低的为不缴纳消费者提高贴现率。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用相互碰撞赔偿、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费率上涨的波动因素不纳入研究。
参考资料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