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了,怎么还没消息

收到了拘留通知书,但拘留时限已经37天了,请问如果是被批捕的话,是否还会通知家属,如果不通知家属,我该怎么办,是继续等消息,还是该到当地查查
请问大家如果查的话,我该怎么查?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

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06
赶紧查查吧 拘留所的日子不好过!!如果批捕了还是让家里知道的好!37天已经是刑事案子拘留最长时间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7-16
1、拘留是7日,溜串等情节的延长至23天
2、检察机关批捕是7天
3、羁押预审是60天,可延长30天,遇上边远山区,重大团伙的延长60天,处10年以上的还可以延长60天,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罪行或者不讲真名、住址的上述期限重新计算
4、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0天,重大的延长15天,如改变管辖的重新计算
5、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30天,两次为限,然后在到程序4检察院审查起诉
6、法院一审45天,边远、重大的延长30天,改变管辖的重新计算
7、退回检察院补侦30天、两次为限,然后回到程序5,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8、检察院抗诉、被告上诉10日
9、二审45天,重大的延长30天,发回重申的重新计算
10、死刑复核无期限限制,死刑执行7日内

如果逮捕,应当通知家属,可以到当地公安部门主动询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06
请位律师,去会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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