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说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没合同怎么办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没说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按解除劳动合同对待呢?
还有其他法律依据吗?
既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事实劳动关系当然也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只是说事实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没签劳动合同是要受二倍工资的处罚的。
既然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也是适用于事实劳动关系的。
第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