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汉租房合同律师吗,我有一个关于武汉房屋租赁法律纠纷向请教下

我有一个门面,租给了一家子,租期是一年,先要付一个月的租金。他们一家子租门面搞服装生意。但是合同上写的儿子租的,但是由儿子的爸爸签的名,签的还是儿子的名字。现在他们生意不好,说合同不是儿子签的,是无效合同,要求退还租金。可他们已经住了快三个月了。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从法律方面来讲:如果儿子小于18岁,则这个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但合同是否有效不是本案的关键:
这一家子是一定要付足租金的;他们的要求完全不合理;因为事实上他们已经租了您的门面.打官司一定是您胜.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18
只要儿子满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他们交足租金
第2个回答  2008-09-28
房屋已经由其家庭实际租用三个月,此期间的租金是要足额支付的。其父亲代儿子签名是无权代理行为,如儿子实际上在租用该房屋,视为对该行为的追认。
我正好是武汉的律师,1398 6149 448 是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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