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50块钱东西警察让我赔了那人200块钱 没有对我罚款和拘留,也没有给我看处罚书,会有违法记录吗

我当时因为工作纠纷,他无缘无故不给我工资,就偷了他一个50块钱的快递,最后被警察打电话要求去派出所,在派出所被拍了三面照,然后随身物品被收了,让我签字,然后警察问了我身份证号,然后询问我,我交代了一下,警察说我糊涂,然后打印了一张纸,警察说只给我在上面写了涉嫌盗窃,然后又教育了我一下,然后他说等什么民警出警回来给我处理。 我在候审室等了3个小时然后警察说他跟那个受
害者谈好了,原本那家伙要500,现在,让我赔他200块钱,然后把扣押的东西还给我了,又让我签了字,然后我去外面付了钱,在走的时候,有一个警察说让我签什么东西,但是审问我的警察说什么没有写,让我直接走了。 在这期间我没有被录指纹和采血,就是被拍了三面照,警察也没有给我什么处罚书,好像警察除了收我东西让我签字 ,警察也没有手写笔录一直在用电脑,也没有让我签字,请问我会有违法记录吗。

还会开庭的,因为:一是既然在看守所呆了一个多月,说明已经是刑事拘留了;二是刑事案件如果与被害人协商并取得了谅解,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三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结案了,也就是暂时不在看守所里关押着了;四是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阶段的结案方式为终止侦查或者撤销案件,起送审查起诉。既然你们没有收到终止侦查或撤销案件,案件就会移送审查起诉,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开庭审理。需要小心的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也都可以随时抓人进去,这个案件的下一步是时刻准备着接听检察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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