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当时买的时候需要40万首付款,我同丈夫各出了20万,可是当时我们没有打结婚证,后来再打的结婚证,丈夫是突然死的,没有遗嘱,我该怎么办好呢?
追答听你的意思这个房子是贷款购买的,那你们婚后还在还贷,如果你能拿出你出资的证明,这个房子应该有你一半。
有,我想问一下,他女儿强行要把房子卖掉,我可以得到多少呢?我不同意卖,我可以居住吗?现在房款还要五年才能还清贷款,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呢
追答按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债权债务归夫妇双方共有。子女仅是其续承人罢了!!
他女儿强行卖掉你和你前夫的共有财产,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