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死亡后工资怎么发

如题所述

退休职工死亡后,基本养老金应当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直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其中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海南明确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27

退休职工死亡后,基本养老金应当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直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职工近亲属继续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涉嫌诈骗社会保险基金,一旦败露,除追回冒领金额外,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除以冒领额度2至5倍罚款,达到诈骗罪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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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21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公作 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 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7】64号)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第3个回答  2017-02-25
退休职工死亡后,基本养老金应当发放到死亡当月止,近亲属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并进行死亡待遇结算。没有及时申报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直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死亡,退回多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职工近亲属继续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涉嫌诈骗社会保险基金,一旦败露,除追回冒领金额外,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除以冒领额度2至5倍罚款,达到诈骗罪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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