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成员内部房产转让证明

我们现在和我老爷住在一起,由我父母负责照顾老爷生活起居,我们现在住着两套挨着的房子,一套是我老爷的名字,一套是我舅的名字,都是公产,现在经过老爷家里人的同意这两套房以后都归我们所有,我们已经为我舅买房支付了一笔费用。这两套房现在都没有过户,我看刚才在百度里看过户或是赠与也是很麻烦的啊,现在我立了一个证明,证明这两套房子和我们家的关系,并让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字同意,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率。另外这种事情是写“证明”还是应该写“协议”!谢谢高人指点!!!
这类证明需要注意什么格式吗?

1、如果这两套房子都还是公产,那过户的话就比较简单也比较容易,你到当地房管局问一下,写个协议或证明都行,其实公产房的过户还是属于内部过户的,公产房的产权人其实是房管局嘛,你们只是承租人,我们这里是写协议或证明都行,就写你老爷愿意把房屋转让给你居住(但不能写出买卖关系,因为房屋其实是公产房,你是无权买卖的,就写个转让居住的证明就行),或到房管局去问一下怎么写(或是找个中介让他帮忙,但中介还要另收费用)。到公房管理科直接给你过了户就行。
2、网上一般写的买卖或是赠与都是指的私产房屋的,私产房屋是必须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正规交易过户手续,费用也是比较高的,如果是如果是满5的本,契税要交评估价的1.5%,如果房本不满5年,除去契税的1.5%还要交5%的营业税(这营业税太高),如果是赠与呢,契税是4%,而且必须去公证处公证。
3、总体来说,如果现在是公房的话,那么能把名字写在你名下,费用还是相对要少很多的,手续也简单,将来你全部买下的时候,私产就直接成了你的名字了,如果现在在你老爷名下的时候就买成私产了,将来过户的时候费用可能要多一点,而且我国房屋产权实行的是权属登记制度,就是说,房本上房主是谁,就是谁的,写个协议也要尽早去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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