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书店与某市教育研究室(市教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签订一合同,内容是约定该研究室将该地区的中小学教材发行权交给该书店独家经营,同时约定书店按销售额的5%返还劳务费,请问这算商业贿赂吗? 如果这算商业贿赂的话,是研究室应该怎么选择教材的发行人,需要招标吗?希望给点有价值的意见,而不是简单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