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委托办理吗?

如题所述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不能,需考生本人亲自到自己当地派出所办理才可以。
政审所需提供材料:
1、个人档案;2、个人表现材料1份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5、体检表;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6、《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试用审批表》(电子版);7、学校、单位鉴定或村(居委会)证明材料1份;8、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1份;9、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证书(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10、计生证明1份。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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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3
一般是不能的,之前是必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去办理
根据公安部2015年的最新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前已被明确列入公安机关不予开具证明范围,因为无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的。
第2个回答  2012-08-14
第3个回答  2012-08-14
这不是应该单位去调去的吗?
这种公对公的事情不应有私人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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