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签发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同可以吗?

我户口是济南的,上学期间在上海办理的护照。但是济南没有韩国大使馆,青岛有。我要去青岛办理签证可以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扩展资料:

办理须知

基本要求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当然可以。
只要你护照签发出来了,在其有效期内跟你的户口关系就不大了,也就是说有效期内你可以继续使用。
而关于领事馆,有的领事馆都是有辖区规定的,比如说该领事馆只受理某几个省份的居民的申请,所以你需要查询一下青岛总领事馆在这方面的规定,如果符合要求,就可以去领事馆申请签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6
你户籍室济南的,可以在青岛办理签证,和护照是哪里签发的没有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8-16
签证的话一般情况下是在你户口所在地所属的领事馆签证
第4个回答  2012-08-16
好像是可以的。因为不是每个省都有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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