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失业伤残军人。失业后,政府民政有什么待遇吗?我是山东的

如题所述

纠正一下不是“伤残军人”、国家2004年法规规定的称呼为“残疾军人”。
山东尽管是革命老区,都是对于优抚对象的待遇是不敢恭维的,抚恤金就是民政部标准(因战一级一年32990元);而不像浙江杭州( 59856元,)苏州( 45566 )、广州、深圳、南京对于失业的残疾军人大幅度增加抚恤金;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已经成熟的条件下,对于残疾军人失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务了,再讲再就业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只要你自己愿意干得、没有不能再就业的道理(1-4级残疾军人除外),除了残疾军人已有的市内公交免费、火车飞机半价等优惠以外,不可能有超国民的任何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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