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9年开始参加工作的,在国有企业,92年8月1日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已经缴费20年了,因企业破产,买段工龄,我们已成为下岗职工,单位把我们挂靠在国资公司,实际是自己全额承担社会养老保险金,现在按50岁退休,要承担五险一金共9600元每年,所以感到困难,咨询社会保障局,说要继续交纳五险一金,才能到50岁退休领取退休金,如果不交就要按个体交纳,要到55岁才能领取退休金,请问社会保障局在全国有这种规定吗?
追答这种情况应该是要缴保险费的,因为在你买段工龄的补偿金中已经包含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所以如果你挂靠在单位,社保还是要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