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是老公他爸妈出钱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我公公和老公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房贷,那要是...

婚前房子是老公他爸妈出钱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我公公和老公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房贷,那要是我们俩真的离婚了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那要是现在加上我的名字,也是一样的呢?有这个必要加上我的名字吗?

有的,但只是部分房产。如果保持产权登记现状,以你们婚姻登记日起算,且没有签订相关房产协议,则婚后还贷部分的债权分割为,你与你老公占婚后还贷部分房产价值以及房产增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按协议分割,若无协议,法院会认定该房产产权及债务归产权登记人,登记人应对另一方也就是你给予补偿。但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则你拥有上述财产权利,也同时拥有对该房产共有产权的权利,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能争取到,是有必要加上你的名字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0
你这个房子是完全的婚前财产,没有你的名字你就没有任何保障;
假如你们真的离婚,你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就算你保留了每月一起还款的凭据也没有什么用,你确实面临这个风险;
当然,你如果要有保障只好选择在现在的产证上加名字,这样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或者,你们一家人做一个公证也可以。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2-08-10
你肯定是在新婚姻法之后领的结婚证,在新婚姻法(8月13号)之后领的结婚证,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你一毛钱都得不到。
第3个回答  2012-08-10
对你的婚姻没有信心呢,还接什么混,我是男的,态度不客观。按理说你应该要他加的,他可能不会给你加。你们是见面相亲的就加吧,大学就开始搞的加不加无所谓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