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与合同法的问题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我在本月的9号辞职了,按照合同上说的,我要在下个月的9号才能够离职,但是现在老板叫我收拾东西走,想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还有的就是我签的合同还没有到期,老板说就算我辞职一个月后才走,我们也是违反了合同,要扣我们3百块?请问我们老板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你可以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现在老板允许你离职了,你把工作交接好就可以了。由于你是自己离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你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样可以享有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据请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1
是这样的,因离职,公司补我三个月的工资。这三个月是按照我近十二个月的十一个月正常工资+一个月扣除完300块的工资来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12-08-13
1、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是你的义务,而只要在30天之内叫你走人是老板的权利。所你即使你9号提出离职,10号老板批准,那么老板也是不违法的。
2、你提出了离职,无论是本月10号走人,还是下个月9号走人,老板是不能随便扣你的钱的,因为你已经提前通知他你要辞职, 这是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他敢扣你的钱,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局举报,叫他结算你所有的工资。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1、劳动者想要离职的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2、试用期劳动者想要离职的提前3天申请;3、用人单位出现拒绝支付工资或者社保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法条规定辞职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法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先违法的,那么劳动者可以随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法条规定辞职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离职的规定主要是: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的规定是:劳动者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过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批准以后,安排工作和社保手续的转移和交接,最后一步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在工资结算日正常的来领取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1、如...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谈谈如何正确离职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三年劳动合同期内可否离职
在签定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时,员工享有辞职权。经双方协议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后,即可解除此劳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手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离职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解除后,给劳动者出具的书面文件,以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这是属于用人单位的“后法定义务”,就是说,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的离职情形
劳动者离职分为三种情形:1、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3、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三种情况,只有第二种劳动这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劳动合同法离职办理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出具通知,并在半个月内给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并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还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档案和其他证件等。 一、劳动合同法离职办理的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出具书面通知。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