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银行专业人士和法律人士请进来,谢谢!

尊敬的银行专业人士和法律人士,您好:
我去银行贷款,提供了房本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银行还让我签了很多合同,如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几天后银行通知我说所提供的资料和签署的合同凭证等都丢了。我所担心的是:我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上都签字了,这些合同,凭证都交给了银行被银行弄丢了,我要求其出具个证明其丢失的声明,银行也不同意,而我签了名的合同与凭证都是空白格式合同,别人可以随意填写,如被不法人员利用,对我有怎样的不利?
我一直为这事烦恼,真心谢谢!

这种事在银行是时有发生的,也很正常。那些空白的单据不会起什么大的作用的,因为如果要生效的话需要银行内部盖章的,而如果银行内部盖过章的话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会这么简单的让你只是重新提交一下,所以你重新提交一下相关材料就好。至于那些复印件,要生效的话还要核实原件的。所以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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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17
那你可以要求银行与你再写一份协议废除之前的合同和协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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