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一般法院需要给被告7天左右的举证期,所以说开庭时间一般定在法官接收案件的7天以后了。当然如果被告不需要举证期限的除外,有些被告当天通知当天就愿意来解决纠纷,那是最好不过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举证期为15天,普通程序的案件举证期为30天。
诉讼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经批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为3个月,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即使被告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举证期或者延期开庭,也不能超过审限,而且开庭后还需要预留一定的调查、书写文书及送达文书的时间,所以大部分法官不会把案件排到审限将至的时候开庭。
被告收到传票后可以做哪些事实际上是由被告所处的法定期间所决定的。被告自收到传票的那一刻起已经进入到了答辩期。法律规定答辩期为15天,自被告收到传票起诉状后次日起计算。
在答辩期内,被告可以针对原告起诉的案件事实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法律依据,并形成书面的答辩状提交法庭。这个规定也体现了原被告之间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正所谓你有你的起诉状我有的我答辩状。
在答辩期内,被告除了可以提交答辩状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所谓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除了要求原被告必须一样外,一定要注意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如果没有牵连关系,法院将对反诉不予受理。法院一旦受理反诉后会通知你缴纳诉讼费,并将反诉状副本发给对方,然后另定开庭时间将反诉本诉一并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