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以前期间的房租怎么入账?如何摊销?

如题所述

一次性支付半年的房租,按月摊销,可以计入“预付账款”,按月摊销计入相关费用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1、预付房租时的处理: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按月摊销时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贷: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追问

支付以后期间的房租,可以按照预付账款,这个我知道的。
问题问的是补足以前期间的房租,例如因为合同签订问题延迟,10月份支付7~12月份半年的房租(前期没有预提,因为具体金额不确定),是10月份一次性计入7~9月份的房租,还是在10~12月份平均分摊7~12月份的房租,会计准则有没有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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