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能在异地使用吗

如题所述

就现在的政策而言,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病,消费后的医疗费用是可以到你医保所在地办理报销手续。当然如果你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就要一定去社保中心登记,这样你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都可以同时接受医疗保障,只不过如果你去大城市看病的话,可能报销的额度就没有小城市要高。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建立全国统筹的制度。可以通过单位来办理转医保卡的手续,这样你的五险才能一起安置,否则自行办理的话可能办得不彻底,等急用的时候牵涉出事端。你只需要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易地就医登记表》认真填写你的相关信息即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19
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在异地使用,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第2个回答  2020-01-19
第3个回答  2012-08-08
我近日已离职了,过几天就回老家了,请问在苏州办理的医保卡,在异地能使用吗(四川)谢谢各位了。 当然不能转。。只能在本地用。。
第4个回答  2012-08-08
这是不可以的,但随着全国统筹的加强,有可能实现这个梦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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