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分居多久后再次起诉会判决离婚?

如题所述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谓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7、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8、同时《民法典》实施后新增了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即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则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虽然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则应准予离婚,但是实践中的难点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分居的状态并且已经达到相应期限,因为有的夫妻还在一套房子里生活,只是分房间或分床住,此时就很难判断双方是否属于分居状态。因此如果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坚定离婚的决心,那么最好还是自己办理或要求对方搬离共同住所,同时保留好分居的证据材料,这样在诉讼中时才能让法官相信你们是属于已经分居的状态。

如果说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满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已经连续两次主张离婚的,其夫妻感情基本上属于再无和好的可能。但是这也不完全一定,有些情况,即使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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