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界高手看看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的拆迁公告,都有那些违法之处。

1、为何回迁安置房还得花钱购买?
2、拆迁户为何不能选择置换房子?
3、补偿选项为何只有一种货币,没有其它可选?
4、为何补偿的货币这么低,买不起房子,住在那里?
5、为何只是一封信,而不是正式加盖公章的政府公告?
6、是否有拆迁的正式批文?

你好
树木.水池.花池......若是你们投资养殖的是需要补偿的。你们房子只是补偿,应该有你们的回迁房,而不是买卖追问

回迁安置房是有,且已经盖好了,拆迁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可以有资格购买。只是个购买资格而已,价格应该在1400元/平米左右。补的钱只是个零头,无钱买的,只能睡大街,不想睡大街又没有地方住的,如果再上访,又给安排到精神病院了。好怕怕哦!

追答

你好
这样的话你们的房屋拆迁费太少了,可以集体去找一下相关部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13
他最后说房子只是补偿,但是之后新修的房子需要出钱购买,这违背了《物权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