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担保人,主要负些什么责任呢?

如题所述

  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主合同债务人不能履行偿还责任的情况下,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3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担保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无责任,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参见担保法第5条2款:“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担保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要根据合同当事人三方是否具有过错来承担责任,具体有如下三种情况:第一、担保合同自身无效,而主合同仍然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在此时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时债权人的无过错是指对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担保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的责任;而当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判断“不能清偿”的标准是以债务人“方便执行”的财产是否执行完为标准。第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条,在此时如果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为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这时的1/3是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而不是债权人全部损失的1/3。第三、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时担保的责任。对于这种情况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如在三方均有过错情况下应在“不能清偿”部分1/2—1/3间来确定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无责任,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8-23
合同的担保人,就是在合同当事人或者说责任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和责任,或者无法承担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人来承担合同的规定责任和义务。
第3个回答  2012-08-23
一般的担保依约定的范围担保,如果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那就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个回答  2012-08-23
根据担保条款的内容,结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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