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近期找了一份兼职,时薪为12.5,每天上班8小时,周六日休息.但公司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计算下来一个月都没有两千块,现在劳动法不是说达到3500才要交税的吗????

兼职人员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多处地方所得,按综合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综合收入低于6万元免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保、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是可以抵扣税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9

兼职所获得的报酬一般属于劳务报酬,因为兼职通常不是因为与某个用人单位达成了劳动关系,而是个人的劳动。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x(1-20%)。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关于是否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可以参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 十九、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如果判断不清由主管税务机关鉴定。
第3个回答  2018-06-27

兼职人员所获得的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里,征税内容包含工资和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等。兼职一般属于劳务活动,通常不是因为与某个用人单位达成了劳动雇佣关系,而是个人的独立劳动。

工资和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主要在于:

    工资和薪金所得主要是个人因受雇佣于某个用人单位,从事了这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而得到的报酬,不是个人的独立劳动;

    劳务报酬是因为个人是自由职业或因从事了某项劳务活动,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和受雇佣的关系,也就是个人独立劳动所取得的报酬。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你兼职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收入。劳务报酬如果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每次扣除费用800元,按20%计算缴纳个税;如果每次收入收入超过4000元而不超过20000元的,先扣除20%的费用,再按20%计算缴纳个税。如果某一项目或任务需要多次才能完成的,以一个月算一次。
如果按你每月工作22天,则:应交个税=(2200-800)*20%=280元追问

哇....为什麽扣得那麼厉害啊!!!!!

追答

劳务报酬就是扣得很多的个税!跟对方协商,让他们按工资的形式支付给你,而不是劳务报酬。那样就不用交个税了

追问

按工资形式?是用银行卡过帐的形式吗?

追答

不是!是让他们把你作为他们公司的一员

追问

额...我只是兼职,等於临时工...

追答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没办法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