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美国绿卡持有人,去加拿大旅游,不需要签证。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持有美国绿卡可以去这些国家:
免签:中南美洲、厄瓜多尔(90天)、多美尼加(不是多美尼加共和国,21天)、亚洲、马尔代夫(30天)、韩国(限于济州岛,30天)。
大洋洲、密克罗尼西亚联邦(30天)、帕劳(30天)、瓦努阿图(30天)、斐济(120天)、库克群岛(31天)、纽埃(30天)、非洲、毛里求斯(60天)、贝宁(90天)。
扩展资料:
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满5年(或与美国公民结婚的3年),并满足所有移民局所列出之条件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公民会比永久居民(在此方面依然被视作外国人)拥有更多的权利(与义务)。
其中的一些权利有:选举权;联邦与州选举中的被选举权;携带家眷入美的资格;以及获得联邦政府职位的资格。其他的公民福利还包括世界上部分国家的免签证便利。会导致永久居民被排入遣送法律程序的某些情形亦不适于美国公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