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物价局定损说不能按4S店定损

我车辆2年多,物价局说更换的件按原厂件算,但修理工时费等只能按照一类修理厂计算,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可能是我没说清楚,是我被撞了。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又不同意4S点的报价,所以才让物价局评估定损的。

谁赔你钱找谁定损,你上保险的地方时保险公司和物价局没半毛钱关系。上的全险你去哪里修理保险公司按照哪里给你定损。
至于对方只有上交强险不够赔付的情况下,我只有同情你。只能看你自己。两条道就只有两条道,一个是,与对方协商按照你的意愿去你想去的地方修理你自己的车辆,定损金额让对方与你修理厂协商(因为他不同意让他去协商修理厂),另一个是只有起诉打官司,没别的办法(因为对方只有交强险只能佩服2000元损失)。至于我的经验只好与对方协商,剩下的只有自己认倒霉,如果自己强势的话,抽丫一顿不要钱了,因为那2000不够看病钱的。(好好协商吧让对方知道他造成的真实损失,只要把车修好就行,没别的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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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1
那不可能的 你的车子在4S店修完全可以按照4S店的价格向对方索赔 到法院那里可以直接交4S店的维修发票和清单作为索赔的依据 不用找物价局评估的
不过市场物价评估部门评估的一般比4S店还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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