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当初拆迁过后和村里的亲戚朋友合着买的,它总共是有5楼,我家和亲戚买了3,4,5楼,由于三四楼比较宽,每层200多平米,就两户合着买了,当时房产证是合在一起的,我们也没在意(因为彼此是亲戚),现在亲戚们都因为孩子读书问题,所以想把房产证分开,现在遇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当初我们并没注意房产证上写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而且还足足差了200多平米(因为房产证是3,4,5楼合着的),仅有400多平米,当时我们是按着实际面积付给那人钱的,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能把房产证分开吗?能分开的话我们是不是还得为当时开发商少出的200多平米的税负责呢?还有这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给一个建筑公司的,他们明知道房产证上的面积比实际面积少,还卖给我们有没有错呢?如果遇到什么事儿跟他们打官司的话我们会赢吗?
可以先请房屋测绘公司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测绘报告,然后带房产证和测绘报告、户口本、产权人身份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更正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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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但不一定产权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有时产权面积还小于建筑面积。他的公摊面积少有时就是小于建筑面积。
面积范围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的规定,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也未包括阳台面积。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切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筑。
面积计算方式
就是实际使用面积,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计算住宅租金,都是按使用面积计算。
一般计算公式:建筑面积/1.33(板楼)或1.44(塔楼)=使用面积!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产权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