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80年代就在乡办学校教书 那个年代老师少 她一直是代课老师没有转正 后来以前的学校变成了现在的中心幼儿园 也是公办学校 她也一直在该校工作至今 如今她51岁了 幼儿园园长要她退休了 但是不给退休待遇 说学校已经帮她交了一部分社保就不再享受其他待遇了 我母亲为了此事很不开心 毕竟在学校教了28年的书 到退休了什么也没有 学校交的社保也只出了部分的钱。还有我母亲认为她今年才51岁,现在有规定可以到53岁退休,学校的做法也太没人性了 虽说是代课老师也代了28年,难道就一句你退休吧就这么回家了?我母亲的同事也觉得学校这样做很不公平。 我想请问国家有没有有关保障关于我母亲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