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门面租赁合同期限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现在租了两年了,第三年因为我们要把房屋拆了重新建造不能再履...

一份门面租赁合同期限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现在租了两年了,第三年因为我们要把房屋拆了重新建造不能再履行合同,而我已经在第二年租期到前六个月通知乙方第三年不能续租。而我们合同上又没有约定违约金。现在乙方要把我们告上法庭,我们要怎么办才能解除合同??????求知道的各路英雄相助。万谢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请问是政府拆迁还是你们自己要拆了重建呢?如果是政府拆迁的话在法律上就属于可抗力或者说是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指: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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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7
您好!首先我想知道,房屋拆了重建,是您私人的做法呢?还是政府的拆迁?根据您的描述,我就暂时认为是您私人的做法吧?
解除合同,您需要跟承租方协商一致解除。
既然你们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解除合同时,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不过,剩余的租金,您是需要退还的,而且,因为提前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您需要做出向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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