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10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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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1-20
买房时是男方的福利份额,后很快就结婚并于05年补买全部产权。从整个过程看,房产的身份应是男方的,但从结婚的过程看,双方已很快就在一起生活并经济很难分清你我……因此,做为名义,应为男方为主,女方为辅的共同财产。现要离婚,从以上房产的构成来看,显然男方要多占一份才较合理。为此,建议双方以此为据将其房产划为三份:男方得二份,女方得一份。这样,让任何人一看,都会觉得实事求是,男女双方都会接受的。
第3个回答 2008-01-20
2003年1月买企业产房所花费的钱占房子总价的百分之几?
2005年男方借钱买产权所花费的钱占房子总价的百分之几?
2003年1月买企业产房以前的百分之几是婚前财产;2005年男方借钱买产权所占的百分之几是婚后财产。
对2005年男方借钱买产权的百分之几的部分平均分割。
第4个回答 2008-01-20
属于婚后财产,
假如你05年借那笔钱没还上,债主起诉你,你妻子也是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的,
这么说你就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