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写欠条的债务可以追回来吗?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的时候,我帮朋友设计一个酒店装修图,当时说的设计费是48000元。酒店施工期间,我乘飞机去勘察过几次现场,陆续拿过对方7000元钱,并写了收条。当时,我问对方要过几次钱,他们都说现在资金紧张等开业后,由于面子,我也就没追讨了。2009年过年前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过年回来给,但是回来不但没还钱就连电话也不接了。一直因为很忙也就把事情耽搁到现在。请问律师:这个钱还可以要回来吗,没有欠条?

1、如果没有欠条,如果有合同也可以作为证据;
2、2009年到现在已两年多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这样你可以失去胜诉权;
3、现在就可以直接找对方去要,要注意录音并找证人,能够要多少是多少,不能要回款,也可以要一个还款计划,这个就取得了诉讼时效,同时也取得了证据;
4、如果到期还是不给,你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了。追问

因为设计的酒店在山东,而我自己人在广西。如果去要,我也是一个人去的。我想录音应该可以,但是找证人就可能没有了,讲这个事情的时候,他酒店里的人不可能在的,也不会做我的证人。如果没有证人可以嘛?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债务人未出具欠条,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要回欠款:
  第一,直接找债权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找中间人从中调解,达成书面的还款协议或者直接还款;
  第三,收集其他的欠款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双方交易的记录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
第2个回答  2012-06-24
这个涉及到民法上到诉讼时效的期间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就是2年。也就是说,如果到2011年的某月某日,他还欠你钱,你在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即你丧失了实体上的胜诉权。在2009年到2011年这期间你有没有跟他要过钱呢或者他同意履行过,如果这样的话,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如:2010年9月9号你发短信向他要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10年9月9号起算,期间是到2012年的9月9号)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他不承认欠你钱,而你又证明不了,这个就麻烦了。追问

请问律师:如果我要再取证的话,除了录音还必须要有第三者证人吗?谢谢!

第3个回答  2012-06-24
要回来有点难度.
相似回答